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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3 软基处理、桩及支护工程 |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真空预压、强夯土方、塑料排水板、掺石灰、片石、干土、填砂、石屑、砂(碎)石、石灰桩、铺设土工布、土工隔栅、袋装砂井、抛石挤淤、水泥稳定土、机械翻晒、高压旋喷桩、水泥搅拌桩、振冲碎石桩、挤密砂桩、振动砂石桩、素砼桩(CFG桩)、微型桩、打压预制方桩、打压预制管桩、打压钢管桩、接桩、成孔混凝土灌注桩、凿桩头、支挡土板、圆木桩、钢板桩、沟槽及基坑钢支撑、地下连续墙、预应力锚杆(索)、土钉、边坡喷射混凝土、边坡喷射混凝土挂钢筋网等内容,主要用于软基处理、打桩及基坑支护工程。
二、真空预压砂垫层厚度按70cm、土工布及土工膜均按照两层考虑,设计不同时可调整材料消耗量。
三、地基强夯分满夯和点夯子目,子目内不包括夯填料,夯填料按如下规定计算:
1.根据夯沉量计算后乘以系数1.30计算,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调整。
2.填料场内运输费用按施工组织方案规定计算。
四、夯条形基础、管沟可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1.10计算。
五、地基强夯子目表内每100m2夯点数是点夯的最终夯点数。
六、地基强夯子目内不包括机下垫板,如需垫板时,每100m2增加松杂板材0.05m3。
七、整平包括夯前、夯间和夯后的整平。
八、夯击能量每tm按每10kN·m换算。
九、塑料排水板及袋装砂井定额子目材料消耗已包括塑料板或砂袋的预留长度。
十、袋装砂井直径按7cm考虑,设计不同时按砂井截面积等比例调整砂用量,其他不变。
十一、高压旋喷桩 1.高压旋喷桩已综合考虑接头处的复喷费用。 2.当设计要求水泥掺量不同时,水泥可根据设计要求进行调整,其他不变。 3.如发生添加剂,按设计用量另行计算。 4.设计桩顶标高至自然地坪标高之间的距离均按空桩计算,空桩按相应定额的人工费及机具费乘以系数0.5,扣除材料费。 (粤标定函[2023]108号文件修改)
十二、水泥搅拌桩
1.一般水泥搅拌桩的水泥掺入量按加固土重(1800kg/m3)的13%考虑,设计不同时可进行调整。
2.单、双头(湿法喷浆)和双向水泥搅拌桩的水泥掺入量按加固土重(1800kg/m3)的13%考虑;设计不同时可进行调整。 3.φ850mm三轴水泥搅拌桩水泥掺入量按加固土重(1800kg/m3)的20%考虑,设计不同时可进行调整,损耗率按2%计算。设计桩顶标高至自然地坪标高之间的距离均按空桩计算,空桩部分按相应子目的人工费及机具费乘以系数0.5,扣除材料费。 4.φ850mm三轴水泥搅拌桩设计要求套接一孔法施工时,相应子目(包括非套接部分量)的人工费及机具费乘以系数1.5,材料费不变。
十三、振冲碎石桩子目不包含桩面碎石层,可按设计要求进行计算。子目不包括泥浆处理费用,发生时可另行计算。
十四、微型桩压力灌浆按桩底注浆考虑,如设计采用侧向注浆,人工费和机具费乘以系数1.10。水泥消耗量可按实调整。
十五、微型桩钢管埋设的钢管规格及材质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调整定额子目的钢管单价。
十六、单位工程打(压)桩、灌注桩工程量在下表规定数量以内时,其人工费、机具费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25。
十七、除另有规定外,打预制混凝土方桩、预制混凝土管桩、钢管桩已综合考虑各种土质。
十八、打(压)预制桩未包括接桩,打(压)桩的接桩按相应子目计算。
十九、定额不包括清除地下障碍物及引孔的费用。
二十、打(压)试验桩套相应打(压)桩子目,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2.00。
二十一、打桩工程以平地(坡度≤15°)打桩为准,坡度>15°打桩时,按相应项目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15。如在坑内(基坑深度>1.5m,基坑面积≤500m2)打桩或在地坪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1m)桩时,按相应项目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11。
二十二、打桩工程均按打直桩考虑,如遇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斜率在1:6以内时按相应项目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25;斜率大于1:6时,按相应项目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43。
二十三、单位工程内按施工组织方案发生送桩和打桩的,应分别计算送桩和打桩。送桩工程量按送桩长度计算(即打桩机架底至桩顶面或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面另加0.5m计算),套用相应打(压)桩子目,并按下述规定调整:
1.预制混凝土桩送桩,人工费及机具费乘以系数1.20。 2.钢管桩送桩,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50。 3.预制混凝土桩和钢管桩送桩时,不计算预制混凝土桩和钢管桩的材料费用。 二十四、有计算送桩的打(压)预制混凝土桩项目,子目桩消耗量103.8m改为101m。
二十五、预制混凝土方桩接桩定额钢材用量与设计不同时可按实调整,其他不变。
二十六、预制混凝土方桩、预制混凝土管桩按购入成品构件考虑。
二十七、钢管桩按成品考虑,不含防腐处理费用,发生时可根据设计要求进行计算。
二十八、沉管混凝土灌注桩,钻、冲孔灌注桩、旋挖桩、素砼桩(CFG)、微型桩的混凝土(或砂浆)含量按1.20扩散系数考虑,实际灌注量不同时可做调整。
二十九、沉管混凝土灌注桩
1.在原位打扩大桩时,人工费乘以系数0.85,机具费乘以系数0.5。
2.沉管混凝土灌注桩至地面部分(包括地下室)采用砂石代替混凝土时,材料可按实计算。
3.在支架上打桩,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25。
4.活页桩尖铁件摊销按每立方米混凝土1.5kg计算。
三十、旋挖成孔桩定额按湿作业成孔考虑,如采用干作业成孔工艺时,扣除相应定额子目中的粘土、水、泥浆泵的含量。
三十一、钻、冲孔桩、旋挖成孔灌注桩入岩增加费,全风化和强风化不作入岩计算,微风化、未风化作入岩计算,中风化按入岩相应子目乘以系数0.7。
三十二、泥浆运输子目适用于钻冲孔灌注桩、旋挖成孔灌注桩、微型桩、地下连续墙等项目,除地下连续墙外,子目未考虑泥浆池(槽)砌筑及拆除,发生时按照措施项目的规定计算。
三十三、泥浆运输按即挖即运考虑。没有及时运走,经过泥浆分离或晾晒的按一般土方运输计算。
三十四、灌注桩检测管采用无缝钢管制成,为加工后的成品质量,当设计未能提供质量时,可参考下面的质量表进行计算。
三十五、灌注桩检测管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检测管封头、接长、套管、安装、固定、临时支撑保护等的消耗,使用定额时不再另行计算。
三十六、灌注桩检测管制作安装主要适用于灌注桩的超声波检测。
三十七、桩钢护筒的工程量按护筒的设计质量计算。设计质量为加工后的成品质量,包括加劲肋及连接件质量等全部钢材质量。当设计未能提供质量时,可参考下面的质量表进行计算,桩径不同时可按内插法计算。
三十八、钻(冲)孔桩、旋挖桩等定额子目已包含成孔前用于定位及防塌孔的2m钢护筒埋设及拆除,如设计另有明确钢护筒高度时,只计算超出2m的部分。超出部分套用“钢护筒埋设、拆除”子目。当遇到不利地质条件(如:流砂、溶洞等)需要埋设钢护筒并无法拆除时,套用“钢护筒埋设不拆除”子目
,扣除桩子目中的钢护筒消耗量,其他不变。
三十九、打桩工程未考虑支架平台的搭设与拆除费用,发生时可按相关子目计算。
四十、凿桩头余石运输按石方运输子目计算。
四十一、支挡土板定额子目分为密板和疏板,密板是指满支挡土板,板距不大于30cm;疏板是指间隔支挡土板,板距不大于150cm,实际间距不同时不作调整。
四十二、圆木桩未包括防腐费用,发生时按实计算。
四十三、钢板桩支护
1.打拔钢板桩土质类别按综合土类考虑。
2.打拔槽型钢板桩子目已包含支撑安拆,打拔拉森钢板桩子目不包含支撑安拆。
3.沟槽和基坑的划分按本册土石方工程章说明中的规定。
4.打拔槽型钢板桩、陆上打拔拉森钢板桩、水上打拔拉森钢板桩子目己包含了摊销使用期,非施工方原因导致实际支护时间(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超出摊销使用期,可按下表调整:
四十四、沟槽及基坑钢支撑
1.一般沟槽钢支撑按支撑宽度分为4m以内和4m以上7m以内。
2.大型钢支撑定额适用于地下连续墙、混凝土板桩、拉森钢板桩等宽度大于7m的深基坑支撑。
3.预埋钢件和混凝土支撑可按相应专业的定额子目计算。
4.如实际支撑的型钢种类不同时可做换算。
四十五、地下连续墙
1.适用于黏土、砂土及冲填土等软土层的地下连续墙工程。
2.地下连续墙成槽的护壁泥浆采用比重为1.06的普通泥浆,若需采用其他护壁泥浆可调整单价。
3.成槽子目按连续墙厚80cm计算,当墙厚为60cm时,子目乘以系数1.10,当墙厚为100cm时,子目乘以系数0.95计算。
4.如有发生导墙修筑时,导墙的土方开挖可套用土石方中的沟槽开挖定额子目;导墙模板、混凝土灌注和制安钢筋可套用相应专业定额中的基础相应的定额子目;如在实际中导墙需要拆除时,可套混凝土拆除定额子目。
5.有预埋件可套用相应专业的定额子目。地下连续墙若设计增加检测管时,执行桩的相应子目。 6.锁口管吊拔定额中已包括锁口管的摊销费用。
旋挖成孔灌注桩按湿作业成孔考虑时,土方外运按泥浆和渣土分别计算,渣土性质应依据地质勘察报告或地质资料确定。(粤标定函[2024]26号
新增)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真空预压按设计图示尺寸加固面积以“m2”计算。
二、强夯满夯、点夯按设计图示强夯波及外包面积以“m2”计算。强夯波及外包面积是指设计图纸最外围点夯轴线面积,再外加其最近两轴线的距离所包围的面积。
三、塑料排水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四、掺石灰、片石、干土,填砂、石屑、砂(碎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五、石灰桩、袋装砂井处理软土地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六、铺设土工布、土工格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七、抛石挤淤
八、水泥稳定土、机械翻晒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九、高压旋喷桩
1.高压旋喷桩钻孔: 2.高压旋喷桩喷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粤标定函[2023]108号文件修改)
十、水泥搅拌桩 1.一般水泥搅拌桩工程量按设计桩长乘以设计截面积以“m3”计算;φ850mm三轴水泥搅拌桩截面积按下图计算。
φ850mm三轴水泥搅拌桩套接一孔法施工的,工程量按成桩后的桩长乘以上图截面积以“m3”计算,套接部位不重复计算。
2.一般水泥搅拌桩(单轴、双轴、三轴水泥搅拌桩)空搅部分按相应子目人工费及机具费乘以系数0.50计算,扣除材料费。工程量按设计桩顶标高至自然地坪标高之间的距离乘以实桩部分断面积以“m3”计算。 3.双向水泥搅拌桩按设计图示以“m”计算。
4.水泥搅拌桩内插拔型钢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5.一般水泥搅拌桩(单头、双头、三轴水泥搅拌桩)每次成桩时与群桩间的重叠部分工程量不扣除。
十一、振冲碎石桩工程量、挤密砂桩、振动砂石桩、素混凝土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十二、微型桩(树根桩)压力灌浆微型桩、钻孔灌注微型桩、微型桩钢管埋设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微型桩钢管埋设长度按打桩前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之间的距离加0.5m计算。
十三、打(压)预制混凝土方桩、管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打(压)预制混凝土方桩长度按设计图示尺寸包桩尖计算。打(压)预制混凝土管桩长度按设计图示尺寸不包桩尖计算。
十四、钢管桩
1.打、压钢管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入土长度以“t”计算。
2.钢管桩内切割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根”计算。
3.钢管桩精割盖帽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4.钢管桩管内取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5.钢管桩填芯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以管内截面积以“m3”计算。
十五、预制混凝土方桩接桩、钢管桩接桩、管桩接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十六、成孔混凝土灌注桩
1.沉管灌注混凝土桩、夯扩桩按设计桩长乘以设计截面积以“m3”计算。
2.钻孔桩成孔、冲孔桩和旋挖桩成孔工程量按入土深度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m3”计算。
3.钻孔桩、冲孔桩和旋挖桩入岩增加费按入岩厚度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m3”计算。
4.打灌注桩、钻(冲)孔桩含量可按1.20扩散系数考虑,实际出槽量(以实际配合比,容重按2400kg/m3计算)不同时,可调整。
5.
6.灌注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桩长乘以设计截面积以“m3”计算,结算按实调整。
7.钢筋笼制作、桩头钢筋、钢桩尖制作、灌注桩检测管制安、钢护筒埋设及拆除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8.钢桩尖制作工程量不扣除孔眼(0.04m2内)、切边、切肢的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量。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计算。
9.钢护筒工程量按加工后的成品质量计算。
十七、截(凿)桩头
1.机械切割预制桩头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2.凿打入桩桩头工程量按凿桩头长度乘以设计截面积以“m3”计算。
3.凿钻孔灌注桩桩头工程量按凿桩头长度乘以设计截面积乘以系数1.20以“m3”计算。
十八、所有桩的长度除另有规定外,预算按设计长度以“m”计算,结算按实际入土长度(单独制作的桩尖除外)以“m”计算。超出地面的桩长度不得计算。
十九、挡土板按槽、坑壁垂直支撑面以“m2”计算。
二十、打圆木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圆木桩体积按原木材积表计算。
二十一、钢板桩
1.打拔槽型钢板桩、拉森钢板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钢板桩长度按入土深度(即从始挖地面至桩底)计算。 2.钢板桩接头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支护钢板桩单根长度大于12m时可计算钢板桩接头。 3.水上工作平台打拔拉森钢板桩、液压振动锤打拔超深拉森钢板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粤标定函[2022]196号新增)
二十二、沟槽及基坑钢支撑
1.一般沟槽钢支撑安装拆除工程量(支撑宽度4m内)按设计要求支撑的沟槽长度以“m”计算。
2.一般沟槽钢支撑安装拆除工程量(支撑宽度4m~7m)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3.大型钢支撑(坑槽宽度7m外)安装拆除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二十三、地下连续墙
1.导墙开挖、现浇混凝土导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2.混凝土模板按接触面积以“m2”计算。
3.地下连续墙成槽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4.钢筋网片制作、吊运就位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5.入岩增加费是以“m3”计算。其中,全风化、强风化不作入岩计,中风化按实际体积的70%作入岩计,未风化作全入岩计算。岩土分类见本册土石方工程的岩石分类表。
6.锁口管吊拔按设计图示以“段”计算。
7.连续墙型钢封口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8.清底置换按设计图示以“段”计算。
9.浇注混凝土连续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需要凿除墙顶浮浆时,可套用凿桩头子目。
10.泥浆运输按照成槽体积计算。 二十四、预应力锚杆、预应力锚索、土钉
二十四、锚杆、锚索、土钉 1. 锚杆、锚索钻孔、灌浆按设计入土长度以“m”计算。2. 锚杆、锚索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锚索制作安装工程量为锚固长度与工作长度之和。3. 锚索锚墩、承压板制作安装以“个”计算。(粤标定函[2023]35号修改)
4.砂浆土钉、钢管护坡土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二十五、边坡喷射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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